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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宏发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环境类项目公示

2020-06-12


山东冠县宏发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0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0〕152号)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山东冠县宏发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刚

企业所在地

冠县振兴路东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刘敏

15606355307

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

名称

数量

用途

盐酸

342.62t/a

金属表面除锈

塑粉

38.13t/a

喷塑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名称

数量

浓度

氮氧化物

61.6kg/a

31mg/m³

颗粒物

462.0kg/a

6.9mg/m³

氯化氢

9.7kg/a

3.84mg/m³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公司生产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有废酸、废机油、污泥、含锌粉尘、废活性炭等,2019年产生危废370.18吨,危废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0月23日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