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项目开发

双碳智库咨询

2023-03-24


一、项目简介

国家核实的志愿减排量,简称CCER,是指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系统注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能够产生CCER的项目主要包括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发电等,但前提是必须具有“额外性”(项目所带来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是额外产生的),且有适用的“方法学”(经国家发改委备案认可的用以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的指南)。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地方试点市场的控排企业清缴履约时,CCER项目可用于碳抵消,1CCER=1碳配额,抵消比例为控排企业应清缴履约碳排放量的5%—10%。CCER项目开发业主,可通过交易获得收益。

二、工作流程

1)CCER项目开发的前期评估:前期评估需要关注方法学适用性、额外性论证方案、减排量预估和监测要求3个方面。

2)编制项目设计文件

3)项目实施与监测:由咨询机构编制监测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减排量核证报告,减排量核证报告包括:减排量核证的程序和步骤,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减排量核证主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