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加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变频一体机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意见
2020年05月06日,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变频一体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3138号,利用现有工程已建车间34971.12m2,并租赁青岛天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等16118.4m2建设“变频一体机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变频一体机600台、永磁一体机120台;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空压机、立式浸漆设备、VPI真空压力浸漆罐、压轴振动机、动平衡机、数控涨型机、数控包带机、卧式镗床、卧式车床、通用焊机、镗床、数控高速双柱立式车床、汇流排(母线)加工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青岛中加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青岛中加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变频一体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批复(青环黄(新)审字[2018]43号)。
青岛中加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更名为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见验收检测报告附件)。
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03月建成投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变频一体机生产项目”已建成的内容。其中4套喷漆设备实际建设1套;部分机加工设备未建设(详见验收监测报告附表)。
项目一期共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162万元,可形成年产变频一体机约500台、永磁一体机100台生产能力。
二、工程变更情况
一期验收范围内变更情况如下:
1、焊接、切割、抛丸废气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优化布局,环保设施由3套滤袋除尘器变更为2套布袋除尘器,2套滤筒除尘器。排气筒数量总数增加1根。
2、喷漆设备由装配车间西侧中部和2#车间西南角,变更至2#车间西北角。
3、项目在喷漆区西侧设置1处20m2危废暂存间,实际位于厂区西侧建设,面积约30m2。
上述变更优化布局;环保设施有所增加。不增加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焊接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支15m高排气筒(P7)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除漆雾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项目设有2台浸漆罐,浸漆废气和烘干废气分别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净化处理后通过2支15m高的排气筒(P5、P6)排放。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青岛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废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约30m2),委托青岛海奥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卫生防护距离
喷漆房、烘干房设置了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此范围内无新增环境敏感目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气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3.5kg/h)。甲苯、二甲苯、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中表 2 标准及表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50 mg/m3,2.0kg/h;甲苯5.0 mg/m3,0.6 kg/h;二甲苯15 mg/m3,0.8 kg/h)。
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要求(颗粒物1.0 mg/m3);无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中表 2 标准及表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2.0mg/m3,;甲苯0.2 mg/m3;二甲苯0.2 mg/m3)。
(二)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青岛中科成污水处理厂。
五、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完成建设,无重大变动,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自主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做好记录。
3、加强危废暂存、处置转移管理,并做好记录。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