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莱西市兆润矿粉厂年加工5000吨石粉项目 》现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莱西市兆润矿粉厂
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吨石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青岛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西谭格庄村以南102m处
建设内容:项目总 占地面积为1555m2 ,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6%。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磨粉机)2套,年加工石粉5000吨。项目新增员工3人,实行一班工作制,年工作天数180天(6月初-12月初)。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
(1)废气
项目投料口设集气罩,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磨粉粉尘一起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限值”建筑石材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
投料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原料装卸、储存、产品入仓、出仓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产品筒仓设小型仓顶除尘器,原料库、投料车间均采取喷雾抑尘措施,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经软件估算,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约0.036mg/m3 ,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因此,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构成显著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磨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运行,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车间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淀泥沙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将可以接受,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西市兆润矿粉厂
联系人:姜兆德
联系电话:1357320239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措施有何补充或建议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