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关于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含附属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含附属工程) 》现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含附属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地理位置: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屯三村127号
建设内容: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投资4330.78万元建设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含附属工程)。扩建后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提高1.0万m3 /d,综合处理规模将达到2.0万m3/d。 建设1座多级AO生化池、2座二沉池、1座污泥回流泵站、1座高密度沉淀池等。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
1、废气:
有组织废气:经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无组织废气:绿化带隔离除臭。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处理后排放。本次提标扩建项目为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具有正效益。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污泥、混凝剂包装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格栅渣、沉砂池沉砂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青岛浩泽然商贸有限公司运送至郯城县佳原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混凝剂包装袋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 、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将可以接受,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晨晨
联系电话:1525320122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1347584593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措施有何补充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