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大曲金属处理有限公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0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20〕152号)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
聊城开发区大曲金属处理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张庚 |
企业所在地 |
聊城市广平乡大曲村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李祥海 13734462420 |
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盐酸 |
3900t/a |
防止产品表面生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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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液 |
150 t/a |
清洗产品表面污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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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
名称 |
数量 |
浓度 |
氯化氢 |
0.02t/a |
0.439mg/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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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公司生产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有废酸、污泥等,2019年产生危废吨,危废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酸定期委托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定期委托山东绿杨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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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2月15日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