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菏泽市桃源集镇 集中供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菏泽市桃源集镇 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
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菏泽市桃源集镇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曹县桃源集镇的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后,由于本区域内存在不具备天然气使用条件,无法保证木制品加工企业的正常生产,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拟建设桃源集镇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建设2×36t/h蒸汽锅炉,烟气处理采用“ 布袋除尘器+湿式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WDSN) ”组合的净化工艺。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中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第 11 款“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符合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废水有化学水处理车间废水、锅炉排污废水、设备冷却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外运堆肥不外排 。
2、废气:项目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 湿式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设计除尘效率 99.9%以上、脱硫效率9 6 %以上、脱硝效率 80%以上,年排放SO2 :16.4t/a、烟尘: 1.9t/a、NOX :29.3 t/a。
项目锅炉烟气中的SO2、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 -2013)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一般控制区标准,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4 -2018 )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各种风机及泵的噪声,噪声源强 70-95 dB(A),减震基础、防护罩、消音器、建筑物隔音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本项目锅炉 灰渣做为建材外售,废离子树脂、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均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菏泽市桃源集镇 集中供热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在经过完善后污染物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在落实各种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项目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菏泽隆泰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835309855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1号楼7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2-8099309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参与范围包括项目周围小区、村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