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施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其《 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的编制工作。现将《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进行公示,使公众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有所了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 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 1755号2号地块位于山东省高密市密水大街以北,晏子路以东,密州街以南,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占地以西,总占地面积84452m2 (合126.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 19 °47 ′ 41.03″、北纬36° 21 ′24.16 ″ 。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2.1用地历史及现状
调查地块2004年之前为农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2004年本地块出让给高密鸿泰木业有限公司,同年鸿泰木业建厂投产,用于生产木质家具。2012年鸿泰木业搬迁至位于本地块南侧距离1.6km的新厂区,搬迁后本地块闲置未利用。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建筑已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堆放在地块内,中部绿化用地现状为杂草地。
2.2地块规划
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2.3水文地质概况
地形:拟建场区位于高密市晏子路以东,密水大街以北,曙光路以西。勘探点孔口标高为24.02~24.30米。
地貌:场区地貌类型为剥蚀堆积缓坡地貌,后经人工改造回填。
工作区内发育由第四系由人工填土层(Q 4ml )、冲洪积层(Q4al+pl )及花岗岩(γ53 )组成。
1、人工填土(Q4ml )
第①层、素填土
该层在场区内在所有钻孔中均有揭露且揭穿。揭露厚度:0.50~1.20米,层底标高:22.94 ~23.52米。黄褐色、灰黑色,松散,湿~饱和。以回填粘性土为主、含碎石及中粗砂颗粒。密实性、均匀性较差,压缩性较高。该层弱含水,透水性较弱。
2、冲洪积层(Q4al+pl )
第②层、粉质黏土(Q4al+pl )
该层在场区内在所有钻孔中均有揭露,仅10#钻孔揭穿,最大揭露厚度4.90米。灰黑色~ 黄褐色,可塑,无摇震反应,局部夹砂且不均匀,稍有光泽,干强度和韧性中等。该层弱含水,透水性较弱。
3、花岗岩(γ53 )
第③层、强风化花岗岩(γ53 )
该层在场区内仅10#钻孔中有揭露,未揭穿,最大揭露厚度0.30米。黄褐色,中粗粒花岗结构,块状构造,岩石风化强烈,岩芯呈砂土状,干钻难进,手搓易碎。该层弱含水,透水性较弱 。
依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和本次勘察资料,场区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 孔隙水,主要赋存于第①层素填土和第②层粉质黏土中。
2020年8月份勘察期间属于丰水期,测得场区稳定水位埋深0.80~2.40米,绝对标高21.83~23.40米。依据本地区工程经验,受季节变化影响,地下水位年变幅约1~2米,据调查场区近3~5年最高水位约为24.30米。
(1)地下水补给条件
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受当地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的制约,工作区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接受侧向径流及大气降水的下渗补给。
(2)地下水径流条件
地下水总体径流方向与现状地形坡降一致,流向为近似自西北向东南。
(3) 地下水排泄条件
场区内地下水主要以蒸发排泄及人工抽排为主。
2.4调查工作量
2020年8月 29 日至9月 2日 , 报告编制单位委托地质勘探单位( 青岛航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和监测单位( 泰和阳明(青岛)检测有限公司 )对该地块进行了钻探取样。本次现场勘察及采样工作,共 布设15个土 壤采样点 、4个地下水采样点 和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 43个土壤样品:包括地块内40 个样品 (35个土壤样品、5个平行土壤样品 ),对照点 3个样品;共采集5 个地下水样品: 包括地块内 3个地下水监测样品, 1个对照样品,1个平行样品;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包括1个地表水监测样品,1个平行样品 。设置5个全程序空白,5个运输空白。 土壤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45项基本项目及 pH和 石油烃; 地下水监测项目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9项常规指标 、土壤监测项目中VOCs及SVOCs,共计73项;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 02)中24项基本项 、土壤监测项目中其他重金属、VOCs及SVOCs,共计63项 。
2.5监测结果
1、 pH的检出数值在8.05和8.58之间,属于正常土壤水平。该地块土壤未受到酸碱污染。
2、重金属: 铬(六价)在地块内 35个样品以及对照点3个样品中均 未检出。 砷、铅、镉、铜、镍 、 汞 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要求。 该地块 土壤 未受到重金属污染 。
3、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 在地块内 35个样品和 3 个对照样品中均未检出。 该地块 土壤 未受到 有机物 污染 。
4、 石油烃在 地块内35 个样品和 3个对照样品中 检出浓度均 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该地块 土壤 未受到 石油烃 污染 。
5、 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Ⅳ类为标准,地块内地下水各监测 指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Ⅳ类 标准要求 和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第一类用地地下水筛选值。 区域地下水质量状况良好。
6 、以 《地表 水质量标准》(GB 3838-20 02 )中的 Ⅴ类 为标准,地块内地表水各监测 指标能够满足《地 表 水质量标准》(GB 383 8-20 02 )中的 Ⅴ类 标准要求。
2.6调查结论
调查区域内地下水 、地表水 和土壤未受到地块上的生产活动污染影响, 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现存企业污染物迁移潜在风险较小,后续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三、信息公示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 全本 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地块负责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高密市康成大街(东)2088号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3791866889
五、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1号楼7层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 0532-8099 8078
附件:《 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大街(东)1755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pdf
链接:pan.baidu.com/s/1jPaEe3j2l9ui709bIkxedw
提取码:d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