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告知信息
评价类型: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 |
东营市河口区鸿泰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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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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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东营市河口区鸿泰加油站(以下简称鸿泰加油站)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三木公司东50米,该公司原法人代表为付兆清,2021年3月8日经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法人变更为魏丽华 。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零售。 该加油站罐区内设有卧式埋地油罐4个(其中2个30m³的汽油储罐,2个30m³的柴油储罐),税控燃油加油机 6台(2台柴油加油机, 4 台汽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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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 |
岳中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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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技术负责人 |
孟兆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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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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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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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王哲、黄绍娜、张立平、张京斌、付超、陈风顺、杨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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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闫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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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 |
时间 |
姓名 |
主要任务 |
2021.01.20 |
岳中德、张立平、王哲 |
企业初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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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
岳中德、王哲 |
现场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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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 |
闫百强、岳中德、张立平、王哲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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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
岳中德、张立平、王哲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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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3月 |
合同封面
报告封面
报告结论页
评价人员签字页
现场标志物 及评价人员影像